本文摘要:阳光电源(300274)今日公告,2015年7月17日,公司与灵璧县人民政府就公司在灵璧县区域内投资建设200MW光伏发电项目签定合作协议书。
阳光电源(300274)今日公告,2015年7月17日,公司与灵璧县人民政府就公司在灵璧县区域内投资建设200MW光伏发电项目签定合作协议书。 合作协议书表明项目概况为:灵璧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,计划总投资20亿元人民币。
其中一期项目100MW光伏发电项目,自动工之日起9个月内竣工。全部项目在18个月内竣工不具备并网发电条件。
灵璧县现代农业博览园光伏项目,计划投资2亿元,自动工之日起确保5个月内竣工发电。 至于协议对公司的影响,公告称之为,此次签定合作协议,合乎公司的发展战略,如成功实行,将不利于公司光伏系统集成业务的发展和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,本协议的签定会对公司长时间生产经营和业绩带给根本性影响,也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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